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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好斗」自助回收
使用者守則

  1. 必須事先將建築廢物正確地分類為惰性及非惰性廢物。
    • 建築廢物的事前分類及處理
    • *惰性建築廢物指石塊、瓦礫、大石、土、泥、沙、混凝土、瀝青、磚、瓦、砌石或經使用的膨潤土;
    • *非惰性建築廢物包括竹枝、木料、植物、玻璃、包裝廢物和其他有機及金屬物料。
  2. 若處置的建築廢物混雜惰性及非惰性廢物,須視作為非惰性建築廢物進行磅重、擺放及付費。
  3. 請按照螢屏指示把惰性及非惰性建築廢物放到指定位置磅重、按照廢物類別擺放在正確的儲存倉内及付費。完成擺放後用戶必須自行關上儲存倉門。
  4. 如因建築廢物過大或過重(超過300kg )而不能上磅,請按照螢屏上的指示把該類廢物直接放入正確的儲存倉内,無須為該類廢物進行磅重。該類廢物將一律當作一公噸計算一次性的固定收費,即惰性廢物$71及非惰性廢物$200。
  5. 在完成開倉門、磅重、擺放建築廢物、關倉門、付費及將用過的器材放回原位後,整個收集服務便算完成。
  6. 本服務只接受來至工程承辦價 100 萬元以下項目的建築廢物。若工程承辦價達100萬元或以上,承辦商必須按法例要求自行開立政府廢物處理設施的賬戶及自行處理建築廢物。
  7. 自助回收設施只接收建築廢物。若需要處置的廢物只涉及傢俱,用戶請將它送交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的公眾垃圾收集站處理。
  8. 每次服務只接收不多於半個智好斗廢物儲存倉體積的建築廢物。若廢物超過此量,請考慮使用「好好斗」的預約收集服務處理。
  9. 每個處所每月最多只可使用三次服務。
  10. 鬆散零碎的建築廢物必須用袋包好及紮實袋口。
  11. 若建築廢物沉重,可盡量分裝多袋方便處理。
如未能符合以上要求,服務使用者可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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