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斗」預約收集
使用者守則
- 必須事先將建築廢物正確地分類為惰性及非惰性廢物。
- *惰性建築廢物指石塊、瓦礫、大石、土、泥、沙、混凝土、瀝青、磚、瓦、砌石或經使用的膨潤土;
- *非惰性建築廢物包括竹枝、木料、植物、玻璃、包裝廢物和其他有機及金屬物料。
- 鬆散零碎的建築廢物必須用袋包好及紮實袋口。
- 若建築廢物中包含尖銳或鋒利的廢物(例如含鐵釘的木板,大塊的碎玻璃等),請協助提前處理該類廢物,例如將木板上的鐵釘取出或壓平等,減少搬運廢物及往後進行廢物再分類時相關人員受傷的可能性。
- 建築廢物中不應有液體廢物,例如液態的油漆等。
- 若建築廢物沉重,可盡量分裝多袋方便處理。建議每袋建築廢物的重量不超過25公斤,減少搬運時受傷的可能性。另外廢物袋不宜過滿(建議廢物只佔袋容量的約一半至大半使袋口可以紮緊),避免廢物袋因廢物過滿而在搬運過程中破損,污染附近環境。
- 若建築廢物特長或特大(例如廢物的尺寸超過2米並可能導致現場秤重較困難),請在預約收集時加入適當補充資料例如廢物的照片等,並在回收人員電話確認預約時商討合適的方式處理,例如事先將大型廢物拆解至較小體積,使現場秤重更便捷。
- 每次服務只接受不多於半個環保斗體積的建築廢物 (約為 40 袋或 1 公噸左右) 。
- 必須準時於預約時間到達收集點,按照回收人員指示分別把惰性及非惰性建築廢物放到指定位置(如秤重設備)及協助秤重。
- 在設定自訂收集點時,請確保設定的自訂收集點適合停泊車輛及進行廢物交收。如用戶希望使用大型斗車進行收集,則需要約兩個私家車車位的空間。
- 若預約的收集點在預約的時間因交通繁忙等因素而無法停車交收,可電話聯絡回收人員商討更改較合適的時間或地點。
- 若在只有司機而沒有回收工人在場的情況下,用戶須自行將建築廢物搬進車廂。
- 若提交的建築廢物混雜惰性及非惰性廢物,須視作為非惰性建築廢物進行秤重及付費。在許可情況下,將混雜建築廢物重新分類亦可按建築廢物類別交費。
- 每個處所每月只可使用三次服務。
- 若用戶連續三次取消預約而沒有合理原因,回收機構有權暫時停止接受該用戶的新收集預約,爲期最多3個月。
- 涉及項目的工程承辦價必須是 100 萬元以下。不然,承辦商須按法例要求自行開立政府廢物處理設施的帳戶及自行處理建築廢物。
- 回收商只接收建築廢物。若需要處置的廢物只涉及家俱,用戶請將它送交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的公衆垃圾收集站處理,詳情可看這裏。